2、刻苦学习特勤消防专业知识,积极研究特勤消防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摸索出一套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抢险救援工作的新路子。
3、熟练掌握特勤消防专业技能,了解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方法和措施,具备拯救各类灾害事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熟悉特种救援装备、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定期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装备、器材处于正常状态,达到万无一失。
5、加强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专业训练,制订重大救援工作的预案并组织演练;坚决完成各类复杂的、特殊的社会抢险救援任务。
6、负责全支队消防车辆、灭火器材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在重大火灾和灾害事故现场对消防车辆器材进行抢修。]]>
2、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在加强大队党总支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指导党支部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培养、使用和管理好干部,指导共青团工作,领导全大队的计划生育工作。
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馈消防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本辖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对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做好消防监督工作。协助区委、区 政府制订辖区消防发展规划,督促改善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掌握本区消防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开展消防宣传,组织消防培训,对划管的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和消防验收,组织一般火灾事故和协助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认定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核定火灾损失,进行火灾统计;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火灾隐患和其它问题。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加强对灭火执勤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战备执勤措施,严格值班制度;熟悉掌握辖区情况和执勤灭火力量,加强灭火实战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抓紧对火灾原因的调查。
6、加强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行政管理,提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水平,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经常分析、研究训练和管理的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措施。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财务、车辆器材装备和营房营具的管理,协调好上下、内外的关系,树立消防队伍的良好形象。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参加重点建筑工程的会审、初审,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将建审工作中碰到的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逐级上报有关领导。
4、按照分项审核和技术总复核制的原则,进行内部岗位分工,明确和落实岗位职责。
5、统计全市新建各类建筑的基本情况。
6、督促建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落实消防设计责任制,使其完善自审机制。
7、对消防产品的质量实施检查,对《广东省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安装资格证》持证单位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8、积极参与本地区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督促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9、依法查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中的违反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
10、按照兼岗的要求履行其它岗位的职责,配合防火监督指导或火调执法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掌握全市消防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制定工作对策,积极为政府决策消防工作提供依据,督促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3、根据全市消防监督新情况,及时拟定各行业消防管理办法。
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5、按规定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管理档案,督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十项”消防安全职责。
6、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7、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开业前、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8、组织火灾事故调查,认定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核定火灾损失,进行火灾统计,对下级作出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不服的,作出重新认定。
9、对举报、投拆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罚,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10、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11、指导各区消防大队(科)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坚决执行党委的决议,负责办理党、团组织的机构设置、改选和党、团员发展等呈批手续以及落实对党、团员的教育和奖惩工作。
3、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对队伍和民警的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的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和措施。
4、做好干部调配考核、晋升晋级、劳资福利、医疗保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工作,当好局党委的参谋。
5、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文件资料的起草及打印工作。
6、做好各类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7、抓好保密制度的落实,加强密级文件和印章的管理。
8、做好对内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9、抓好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大(中)队经费开支情况;
10、开源节流,做好行政事业经费的开支计划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类消防车、行政用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局车辆油料的供应,服装的统计、发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局的纪检监察和反腐保廉工作;
14、抓好队伍内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事故苗头的预防工作。
15、对全局的内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执法调查研究,提出立法、执法建议。
16、负责本局各类复议、复查、申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的办理;承办与本支队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类行政处罚的审核和行政强制措施。]]>
2、 指导和督促队伍制定重点保卫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各项业务基础工作,提出等级战备意见,组织指导队伍做好执勤战备工作。
3、 负责组织火场指挥部(所)的开设、转移和防护。对火场态势和发展变化情况做出评测,向火场总指挥员提出建议,传达火场总指挥员的作战命令,组织协调参战的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的灭火战斗行动。组织特殊火灾或特大火灾扑救战评工作,评定火灾扑救的成败,编写灭火战例。
4、 拟订全市专职消防队训练计划,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和执勤业务工作。
5、 研究各类火灾的特点、规律以及各种火灾扑救的对策,组织开展协同作战、灭火组织指挥的学术研究,总结推广灭火作战的执勤训练经验。
6、 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指挥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
7、 组织指导队伍开展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8、 负责局警务工作,检查督促队伍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其它警务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和组织警务督察工作。
9、 负责火场通讯指挥调度和通讯网建设,做好支队有线、无线通讯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执勤备战、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通讯联络畅通。
10、上级赋予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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