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事项名称:人事编制政务公开

内  容
人事编制政务公开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
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156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向我局申请公开我局掌握的未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我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对于我局已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原则上不再接收申请。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人事局(编办)信息公开申请表》(我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受理机关
办公室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事局(编办)
程  序
一、申请人在网上下载并详细填写《深圳市人事局(编办)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达受理地点进行登记。
三、受理人依据申请表,能现场提供的信息,当场告知申请人;不能现场提供的信息,待准备好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时  限
登记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复杂申请的办理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若申请人要求选择纸面或光盘提供方式,本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用。
年审或年检

 
文档附件



深圳市人事局(编办)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