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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的管理

内  容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2003〕30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材料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审批表;
2、中国接受外国留学生高等院校名录;
3、接收单位申请函;
4、外国留学人员名单;
5、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函;
6、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7、外国留学人员护照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涉外管理处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程  序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民中心C区2022室)——受理——处领导审核——办领导审批——办结
时  限
5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文档附件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审批表.doc
外国留学人员名单表格.doc